医生收回扣超2000元将暂停执业,广西发布医疗反腐新规!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作者|健康时报记者郭嘉丽于风

编辑|李冬梅

12月25日,广西卫健委发布了新的反腐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政规定》,将于2021年1月起实施。

条例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十大禁令”的要求,对收受“红包”和回扣等违规行为提出了6项处罚措施,对公立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提出了4项案例。

据悉,这是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格的新反腐规定。

12月26日,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张超雄接受了《卫生时报》记者的采访,并进一步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s2/】问:为什么这是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格的重复新规?

A: 近年来,广西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整顿工作坚持面向内,直面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全区卫生系统反腐倡廉体系。施工;结合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机制;贯彻“严格管理就是爱”的理念,严格保护和关爱执业医师,努力为他们创造诚信工作的良好环境。

【/s2/】问:为什么规定中有“红包”或“回扣2000元”?

【/s2/】回答:【/s2/】我们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未达到处罚标准前设定了处罚红线,并根据广西1800元/月左右的最低工资标准,参照其他省份的规定,确定了2000元的返利标准金额。这是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并主动出击的具体体现。这是目前广西最严格的新规定。

【/s2/】问:如何定义他接受红包的行为?

【/s2/】回答:【/s2/】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各种名义向客户或其家属索要、收受有价值的礼品、赠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未按规定自愿提取的,界定为收受“红包”。但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治疗后及时返回,则不能视为接受红包。如果收到的红包没有说明,超过了我们设定的退回时间(一般是5个工作日),则视为收到红包。考虑到特殊情况,比如长期住院的病人,允许医生在病人出院前或者病情稳定后将红包返还给家属,不视为我们接受红包。

【/s2/】问:退回红包有哪些方式?

A: 基本上有两个通道。第一种是把它还给病人和他的家人。一般由医院指定部门办理退货,或者医务人员直接退货;第二种是如果回不去,就交给医院指定的科室,科室登记后上缴国库。

【/s2/】问:如果不是现金装红包,医务人员可以接受小礼物吗?

回答:[/s2/]不能接受。我们是这样思考礼物的——礼物不能退的,能变现的就变现上缴,不能实物上缴的就交给单位。实现礼物的过程要解释清楚。水果、食品等难以实现的物品,应由医院移交单位统一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28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