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发热筛查站。北京市卫健委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每个哨点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相关传染病的特点;哨兵不得拒绝诊断和拒绝发热病人。
市卫生和卫生委员会要求每个区至少配备一名医生和一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相关传染病的特点、诊断标准、治疗原则、防护措施和消毒隔离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入口处安排专人引导患者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使用“北京健康宝”扫描码进行登记。体温异常或有“健康码”的人员应及时引导至哨点进行筛查。对于不能使用“健康码”的患者,预检人员应积极协助操作,或采用其他方法了解和记录健康状况。
患者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前,工作人员应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或红外体温计检测患者的体温。如果体温大于37.3℃,预检人员会引导患者进入发热筛查哨,通过专用通道进行治疗。进入哨点后,医护人员用水银温度计重新测量了病人的体温,记录了两次最高体温。
医务人员应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发病时间、鉴别诊断症状等。没有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不符合新冠肺炎肺炎等传染病诊断标准的患者,应安排到独立诊所进行随访治疗。对有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符合或部分符合新冠肺炎肺炎等传染病诊断标准的患者或需要进一步诊断的疑似患者,由接诊医师引导至哨点观察区进行现场隔离,并立即报告;及时联系120或专车,转到区卫委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做好转诊和记录。转诊后,对哨点门诊及相关区域进行消毒。
【/h/】北京市卫健委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哨点不得拒绝治疗或拒绝发热患者。此外,哨兵工作人员应按标准穿戴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护装备。其中,医务人员在日常期间采取一般或初级防护措施,在传染病流行期间采取二级或更高级防护措施。
【/h/】同时,北京市卫健委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以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各类培训和操作演练。区卫健委应定期监督哨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确保哨点安全有序运行。(江若晶)
发布时间:2020-12-05 14:06